問題詳情:
到2020年底,浙*嘉興南湖區將基本實現全區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全覆蓋,構建*自治、權責明確、公開透明、規範高效、監督有力的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體系,村級組織和村幹部權力事項進一步規範明晰,村幹部法紀意識、綜合素質進一步提升,羣眾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進一步保障,獲得感和滿意度進一步提升。實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 )
①完善了基層自治的制度與機制,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②豐富了村民自治的基本內容,有利於提升基層*管理的能力
③強化對“小微權力”的*監督,保障權為民所用,有效抑制“微*”
④有利於增強基層羣眾的*意識,夯實村民自治的基礎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回答】
B
【解析】
①③:實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完善了基層自治的制度與機制,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強化對“小微權力”的*監督,保障權為民所用,有效抑制“微*”,故①③正確。
②:實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並未豐富村民自治的基本內容,故②不選。
④:自己選舉當家人是村民自治的基礎,材料未體現村民自己選舉當家人,故④不選。
故本題選B。
知識點:公民的*生活 公民的*參與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