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閲讀下列材料,回答問題。(22分)
材料一 *古代的行政監察制度,對監察人員的任用作了很多規定。在監察官的使用方面,“久則情親而弊生,望輕而法玩。”“二週年一替”都是古人對監察官使用期限的認識和規定。並制定了《監察六事》、《巡按察六》、《設立憲台格例》、《互察法》等規定監察官的職責。西漢時御使大夫雖然是“三公”之一,但其秩僅為二千石,而另“二公”為秩萬石;宋元明監察御使為七品,也就相當於知縣。
——摘編自曹凱旋《*古代行政監督制度之借鑑》
材料二 隋代時,*的監察機構仍為御史台,改長官御史中丞為御史大夫,下設治書御史2人為副;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共12人,專執掌外出巡察。唐初,*設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為台長,設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為輔佐。御史台的職權是“掌邦國刑憲典章之政令,以肅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設三院:台院,侍御史屬之,“掌糾舉百僚,推鞫獄訟”;殿院,殿中侍御史屬之,“掌殿廷供奉之儀式”;察院,監察御史屬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糾視刑獄,肅整朝儀”(同前)。唐初全國分為10個監察區,稱10道(後增為15道),每道設監察御史1人(先後稱為按察史、採訪處置使、觀察處置使等),專門巡迴按察所屬州縣。
——選自《*古代監察制度》
材料三 宋代*沿襲唐制,並明確規定,未經兩任縣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職。按規定,御史有“聞風*人”之權,每月必須向上奏事一次,稱“月課”;上任後百日必須*人,否則就要罷黜為外官或受罰俸處分,名為“辱台錢”。
——選自《*古代監察制度》
(1)根據材料一,概括*古代對監察人員任用的主要特點。(6分)
(2)根據材料二,概括指出唐代監察制度較之隋代有何發展。根據材料三,分析宋代有關監察規定的利弊。(10分)
(3)根據材料二、三,總結唐宋時期監察制度發展的規律。(6分)
【回答】
【*】(1)特點:監察官有明確的任職期限;以法律規定監察官的職責;監察官員的品秩較低。(6分)
(2)發展:從*到地方,監察機構更趨完備;監察機構和御史的權力進一步擴大,甚至有權監督司法審判。(4分)
利:保*監察御史的從政經驗;鼓勵監察官員履行勸諫之責。(4分)
弊:易導致御史濫用職權。(2分)
知識點:古代*的*制度
題型:綜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