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10年11月20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以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和穩定市場價格工作。下列屬於運用經濟手段應對物價過快上漲的措施是
①設立價格違法舉報電話 ②依法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行為
③對低收入家庭發放價格補貼 ④**銀行提高銀行存款準備金率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回答】
C
知識點:市場經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