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1871年的德意志帝國憲法部分內容:“第二條,帝國依據本憲法規定在聯邦領土內行使立法權,帝國法律應高於各邦法律„„;第十一條,聯邦的主席職位屬於普魯士國王,普魯士國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稱,皇帝代表帝國„„;第十二條,聯邦議會與帝國議會的召集、開會、延會、閉會之權屬於皇帝„„”。上述材料最能表明
A.德國本質上仍然是封建*國家
B.完善的資本主義**在德意志確立
C.帝國憲法的立法依據是普魯士憲法
D.帝國憲法鞏固了德意志統一的成果
【回答】
D
知識點:歐美代議制的確立與發展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