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好的一面説,沒人再會為自己是同*戀而羞愧地自殺了,因為沒有人再好意思拿同*戀作為攻擊別人的工具。承認自己對同*戀的寬容態度,已經成為了知識分子階層的流行和時尚,儘管他們中的很多人甚至還不相信同*愛情的存在。
在這一代人裏,誰還把做愛當成一回事呢?福柯説,當*愛走出神聖的光環時,人類的文明前進了一大步。是不是這樣且不做評論,事實是,我的確沒有能力禁止小説裏的任何一個人物去追求生理的快感,只要這不超出他們自己的道德範疇。誰也沒有這樣的能力。
你不會明白的,是因為見到了你,我才重新知道了什麼叫寂寞。在這之前,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感覺到這個詞的分量了。人在世上就是孤零零的,我本以為。一個人走上舞台,一個人演戲,一個人謝幕,一個人離開。再多的喧鬧,再多的浮華,不過就是佈景而已。有人上來跟你對戲,與你唱和,同你交響,那也無非是一段小小的變奏,最終,還是要回到一再重複的主題上來——寂寞。生命的主旋律,只有自己。而你來了。帶來了從未有過的音符,用不同的旋律線,編織着相同的主題,讓我驚詫,讓我感動,讓我沉醉。我明白了。一個聲部,是寂寞;兩個聲部,就成了復調的美。我想這就是世人所讚頌的友情吧,就像伯牙子期。高山流水尚在,七絃瑤琴不存,我鼓之為誰?
於雷,於無聲處聽驚雷;陳可,可口可樂的可。
人有兩個自我,一個是深夜的自我,一個是清晨的自我。深夜的自我是內省的,是沉靜的,是好幻想的;清晨的自我是世俗的,是功利的,是紅塵中的。那一點點沉醉在黑暗中的霧氣,在太陽底下蒸發得一乾二淨。既然太陽天天都要升起,你想,那麼我的生活也就是這樣,一天一天地延續下去。儘管我願意在夢中多浸淫片刻,但就好象太陽必須要升起,我也必須要醒來,哪怕滿眼是淚,眼角堆滿了眼屎。清晨的自我是具有批判*的,它永遠對那個深夜出現的同胞不屑一顧,甚至想方設法地排擠她,*她,*他,讓她永遠只能在黑暗中醒來。夢啊,就是我的紫霞。
相逢總如萍聚,時間似流水過隙,而萍葉,已成東西。還記得深夜在北新煎餅攤前聞見的葱香,還記得在寒冬裏一起挑燈奮戰的幾十個不眠之夜,還記得球場上一同揮灑過的汗水,還記得槳聲燈影下的如花笑魘,而再要和他重温那段甘苦歲月,只能期待某年某月的一場不期而遇了。而我總記得他的名字,多少年後,一如初見,那是兩個字,一看到它,就想起了幸福。
關於幸福,沒有人能告訴你怎麼尋找,但我可以很肯定地説,對每個人來説,幸福,一定存在。
神祕治國麼,不神祕又哪裏有*集權呢?
還是毛主席説得好。機會主義頭子——改也難。
就算與愛情絕緣,就算你的靈魂只能歸宿於半規冷月,斜陽照水,只要你能坦然的走過去,那裏也必然存在着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