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税合併的核心方案在於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税税率,對內、外資企業均按照25%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同時進一步調整税收優惠。
一百兩税合併使我國內外資企業能在一個公平合理的基礎上進行競爭,但這種法律的不連續*必然損害基於信賴我國法律而來我國投資的外企納税人的信賴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