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權具有生態*權利、經濟*權利和精神*權利三*一體的屬*。其內容包括程序*權利和實體*權利。
一個*體制也確保公正的問責制通過法院協助執行和保護諸如知識產權,環境權,*和良好治理。
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來看,憲法不僅應保護人類的環境權,而且也應重視保護自然界的環境權。
着重論述國家環境權的概念和表現形式,*環境合作的必然趨勢以及二者結合的重要*和主要原則。
基於對環境危機的恐慌,人們提出了環境權理論,試圖用以對抗各種環境公害,但收效甚微。
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卻是公民和公眾的環境權益受到侵害卻上告無門。
環境權在環境法基礎理論研究中到底處於什麼地位,我國是否有必要將其法律化,這是目前環境法學界的一個熱點問題。
就有關環境權憲法化問題,學界幾乎存在一邊倒的現象,認為環境權應作為一項基本*規定在我國憲法中。
同時,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公民環境權的實現,限制了公民廣泛參與環境保護以及對我國環境執法的有效監督。
海洋法制教育側重於對公民進行海洋環境權和海洋環境法規教育。
論述創設環境權的必要*,環境權的形成和發展,環境權的概念和*質以及環境權的種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