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經濟責任關係不一定必然產生審計,經濟利益衝突才是審計產生的實質動因。
審計理論界所公認的審計產生的原因是由於受託經濟責任關係形成,基於經濟監督的需要而產生的。
合理審計假設應包括:經濟責任關係假設、正當懷疑假設、可驗**假設和審計主體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