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名義金額而言,這是迄今為止最大金額的收購。
沃利森説明,信用違約交換單每交易一次,其“名義金額”都要增加,即使風險的數量並沒有改變。
只要累積交割不超過名義金額,買方可能提供不止一個的連續的實物交割的通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