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在韓非看來,“以法為教”是預防犯罪、國家大治的前提,沒有法律教育,法治就難以實現。
4,商鞅是歷史上提出"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第一人。
*古代有一個傳統,“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在法制上他以法家理論為治國指導思想,制訂頒佈了秦律,並規定了要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古人“以法為教,以吏為師”,而今,為禍官員眼裏根本就沒有法,也不配為師,如此為惡,其官德應判“負數”。
而要達到國強民富的目的,就必須“明法審令”,實行法制,以法為師,以法為本,以法為教。
“故明主治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
戰國時期著名思想家韓非,在他著名的《韓非子?五蠹》中提到了“以法為教”。
“故明主治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
“時移事易,變法宜矣”,韓非要求“廢先王之教”,而實行變革,“以法為教”。
“時移事易,變法宜矣”,韓非要求“廢先王之教”,而實行變革,“以法為教”。
總之,在韓非看來,“以法為教”是預防犯罪、國家大治的前提,沒有法律教育,法治就難以實現。
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
*古人説“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多年來在儒法鬥爭解釋框架中被解釋成了*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