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復出口的產品免徵關税和增值税。
5、原產地*書及外貨復出口原產地*書之格式,由貿易局依各項貨品或用途之需要分別定之。
4、第三條對專為加工出口商品而進口的料、件,海關按實際加工復出口的數量,免徵進口税、產品税(或增值税)。
6、原產地*書及外貨復出口原產地*書在二頁以上時,應加蓋騎縫章戳。
3、一是從國外進口原材料,在區內加工後復出口的企業。
2、加工貿易製成品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