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沉默的,我找不到支持被上訴人因犯罪行為而喪失遺產繼承權的任何法律根據。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承認上訴人的觀點,就會對被上訴人施加額外的懲罰。
一審法院對被上訴人未履約的13平米問題的判決,存在明顯的執法錯誤。
初審法院字面理解,認為訴爭土地是可終止完全所有權,並且同意了被上訴人的異議。
該上訴案由遺囑人的兩位女兒提起,要求宣告遺囑中指定被上訴人繼承遺產的條款無效並撤銷。
難道法院能通過剝奪被上訴人的繼承權對其施加額外的懲罰嗎?
附帶上訴是指當事人一方上訴後,被上訴人依附於該上訴程序而提起的特殊上訴。
譯:上訴的一方稱為上訴人,另一方為被上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