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正義討論的是人對環境行為的正義問題,其核心在於環境的位格化。
一部分是通過她的科學訓練,一部分是通過她對環境正義的承諾。
環境正義所指稱的主體是具體的有差別的主體。
環境正義基金會的報告指出:“非法、無管制和未報告(IUU)捕撈是世界漁業未來的最嚴重威脅。”
環境正義表示環境資源法應該合乎自然,即合乎自然生態規律、社會經濟規律和環境規律。
在理論的層次,環境正義與根源於自然中心主義的環境主義間,存在著難解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