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提出了海上侵權行為法中類型的劃分。
在對共用公產設立行為法律*質的界定上,重點介紹了設立行為之主體要件。
國家公權力侵權行為,雖為一種特殊的侵權行為,但仍屬侵權行為法總的歸責原則之統轄範圍。
在侵權行為法的存在與展開過程中存有三種相互交錯的正義觀抑或侵權法思考方法。
侵權行為法的淵源並不久遠。
在立法上應當通過重構侵權行為法一般條款來實現對佔有法益之救濟。
無效產品責任處於合同法和侵權行為法的交錯領域。
故意與過失的二元區分構成了民法侵權行為法的基本框架。
為此,完善我國商標反向假冒行為法律規制具有重要意義。
侵權行為法以普通法為基礎。
何謂侵權行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