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當壞銀行賣掉了寄售資產或者允許寄售資產到期,銀行才能實現委託資產的相應回報。
與此同時,壞銀行如同重組信託公司(rtc)一樣逐漸變現委託給它的資產。
現在為時尚早,但Dinallo先生的一個選擇可能是將他們最壞的風險都圈進一個“壞銀行”,留下其餘的原封不動和施以更嚴格的監管。
另一種可能*是將不良資產注入“壞銀行”。
通過將有毒資產放到充當*戒線的“壞銀行”中來應對。
第一粒*片就是對價格的大削減。愛爾蘭新成立的壞銀行——國家資產管理機構(NAMA)將付錢買賬,這相當於搶了銀行的錢。
另一個倒退是,正在進行中的創建一家專門接管德克夏銀行不良資產的“壞銀行”。
壞銀行內將會納入其他的國外零售資產——而這些都是打算拿出拍賣的。
這樣的結構,避免了許多TARP的缺陷,造就成一個不太壞的“壞銀行”了。
但是,壞銀行中絕大部分還是投資銀行的高風險成分(比如槓桿貸款和房產買賣),RBS很可能在未來幾年內將其清盤。
在另一次倒退中,正在着手計劃為德夏銀行最糟的資產創造壞銀行的形象。
西德意志銀行將對一家壞銀行注資30億歐元,這家壞銀行將接管那些相當於其資產負債表上三分之一資產的有毒資產。
他們認識到,在重新運轉之前,他們多麼需要這個‘壞銀行’。
清算考慮到了當銀行壞賬以一定的折扣轉到愛爾蘭的“壞銀行”,國家資產管理機構時的可能損失。
其實有更好的方式來構造壞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