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賠償機制是保護基金的核心內容。
第五十三條*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收購債權、彌補客户的交易結算資金。
各國*券投資者保護基金都對基金的賠償範圍和賠償限額做出具體規定,並構建合理的訴訟機制予以保障。
我國*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賠償機制雖然借鑑了國外的立法經驗,但是並未形成體系化,而且也不能充分迴應*的具體國情。
在*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監管和運作模式中,我國選擇了附屬模式。
第三部分,我國*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資金籌集制度的基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