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懷疑。基於此,本刊曾倡議建立一個混合法庭,就像當年在塞拉利昂一樣:法庭吸納部分外國法官,並且依*法行事。
我國現行法律對外國法的查明主體、查明方法等規定都很簡陋,可*作*不強。
美國商會在其對本案的意見中稱,本案“有必要阻止外國法院的無理纏訟。”。
一些國家自然地在離婚的夫妻之間分配它們;另一些國家很冷淡地對待外國法庭的要求。
盡避歷史表明過去的*私法從理論到實踐都是國內法,並且在法律選擇上必須保*國內法的優先適用,但由於其侷限*與不合理因素的存在,法學界中主張內外國法律平等的仍不乏其人。
沒有聽説過某部鮮為人知的外國法律不能成為抗辯的理由。
在*私法中,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內國法院根據衝突規範應適用某外國法時,如果該外國法的適用將違反內國的公共秩序,內國法院便以此為由拒絕適用該外國法的一種制度。
另一些國家很冷淡地對待外國法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