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商標代理組織可以直接到商標局提交申請,也可以向商標局寄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委託商標代理組織,或者委託國外代表人或者律師事務所,或者其在國外的分公司代為辦理。
第七條當事人委託商標代理組織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提交代理委託書。
本辦法所稱商標代理人是指在商標代理組織中執業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