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已辦理拒絕承兑*書之匯票,其後可辦理拒絕付款*書。
你們以為拒絕付款就不欠債了嗎?
28元的進賬單,但*銀行以案涉支票的出款賬户系監管賬户而未辦理審批手續等為由拒絕付款。
因此,委託人可以委託拍賣假貨,買家可以拒絕付款,使得整個拍賣過程的各個階段都問題重重。
如匯票在一合適的地點提示,經過合理之努力後仍未能找到被授權付款或拒絕付款的人,則無需再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