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機制主要有申訴制度、行政複議制度和行政訴訟制度。
越級申訴制度:一旦有人當真踏上那條申訴的通道,就是用自己的前途來維護了企業文化的開明形象。你能贏,但長遠看,你還是輸了,因為沒有人願意重用一個申訴自己主管的人
為了維護原審被告的權益、要改造現行的申訴制度,賦予被告申請再審權。
第二章側重於介紹外國刑事申訴制度產生的時代背景、歷史沿革和立法現狀。
現行的申訴制度已經無法適應社會的需要,將刑事申訴程序訴訟化,建立申請再審程序,已是改革之必須。
教師申訴制度是我國教師的一項法定非訴訟*的權利救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