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為北周邢國公之孫,大隋柱國將*、蒲山公之子,蒙廕襲國公之位,碌碌無為,徵逐酒食,銷魂胭脂。
庶子的法律地位,除了在析分家產方面,其他如廕襲制度、婚姻的選擇等,其地位低於嫡子。
內薦魏忠賢修城建坊廕襲;參劾孫承宗欺君誤國,乞賜罷譴。
廕襲、保舉、科舉、捐納、新式學校培養及留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