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用機器公司(ibm)日前宣佈,公司計劃拆股,將股票一分為二,此計劃將於4月27日由股東表決通過。
累積投票制、大股東表決權限制制、股東提案權制、股東大會召集權制、股東派生訴訟制在我國的適用將切實保護上市公司中小股東的權益。
詳細闡述了累積投票制、大股東表決權限制制、股東提案權制、股東大會召集權制在國外適用所產生的積極作用及侷限*。
主要有完善少數股東向法院申請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制度、累積投票制、表決權排除制度、社會公眾股股東表決機制等。
在股東表決過後,這家美國最大銀行業者曾揚言將引用其契約上的權利退出,但最終在監管當局的壓力下完成併購.
我國雖然沒有關於股東表決權信託這一制度的法律規定,但是,法律也沒有禁止*規定。
股東表決權是股東權利實現與保護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是股東的最基本的權利。
會議決定,“林墾任期已滿,經全體股東表決,決定由董事郭耀鵬任董事長”
東查閲權制度,是確保股東表決權和訴權的重要公司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