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燕莎橋、十里河、十八里店、六裏橋、大屯是她們活動的地方,我幹夜班時,天天深更半夜見她們在橋邊、街頭溜達。
11月9日23時許,其飲酒後在十八里店鄉橫街子村閒逛,隨後來到案發地,見二樓過道上晾曬着女人內衣後遂起歹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