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之餘應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
第十五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的10%左右確定。
第十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劃定各自的支付範圍。
另外,浙*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存在着短期結餘過多和長期收不抵支的矛盾。
2012年3月,雲南怒*州六庫鎮一醫院被查出騙取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雲南怒*州六庫鎮一醫院被查出騙取醫療保險統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