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所協議事項的*據,雙方授權代表於上面首次寫明的日期正式簽訂本協議一式兩份。
承包方同意向公司提供一切合理要求的協助,以保護本協議上文所述的公司的各項權利。
成員可在其域內法中,規定寬於本協議要求的保護,只要其不違反本協議,但成員亦無義務非作這類規定不可。
挽回《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失去的機會,或恢復《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都太晚了。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中有關工作期限的協定,乙方退還*方已支付的如安家費、科研啟動費、各項補貼等。
借款人或擔保人否認本協議或存在否認該協議的明顯意圖。
買方可以將本協議分配給買方的任何分支機構。
本合同由被正當授權之人,於本協議上述記載之日期代表雙方當事人訂立,特此*。
工作完成後,或本協議被終止後,此條文訂明的義務規定均適用於雙方。
在以本協議中規定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後,任何一方均可變更其接受通知的地址、電子郵箱和傳真號碼。
如果本協議之任一條款無效或者宣佈無效,則這一條款應當從本協議之中分割出去,而本協議則維持完全效力及作用。
有關由本協議引起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法律訴訟或起訴,買賣雙方均應不可撤銷地服從*特別行政區法院的管轄和約束。
任何一方不能遵守本協議約定的義務,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賠償金。
本公司確認本協議及其詮釋均受*法律管轄,協議各方在此承認*法庭之非獨有審判權。
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棄權。
如本協定由多於一位元人士的客户所簽署,該等人士同意會共同地及分開地承擔本協議下所須履行的義務及責任。
所有本協議中有關責任、限制,擔保、賠償和保密的部分應在本協議過期和終止後繼續有效。
一方可以在本協議或在本協議中提到的文件的傳真件上簽字和用傳真發送其簽字蓋章後的文件。
*乙雙方同意,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必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支付給總建築師或總承包人進行成本估算的費用不屬於本協議範圍。
為保障乙方內部退養後的基本生活,經*,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不得轉售、轉讓或讓與本協議賦予您的任何權利。
供方或需方需要對本協議涉及的產品作設計或工程更改時,需協商處理已有的成品庫存。
第七條本協議前言中所列名稱、址、真號、傳號和郵政編碼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海事仲裁委員會和對方。
各段落標題詞的使用僅是為了方便,不能擴大或限制本協議條款的範圍與實質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