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按照贛府廳發(2000)49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含上浮15%部分)上浮50%收取學費,堅決杜絕學校巧立名目亂收費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將按照贛府廳發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上浮收取學費,堅決杜絕學校巧立名目亂收費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