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撤銷之訴的受理費應按財產案件標準予以收取。
1、債權保全制度起源於羅馬法上的撤銷之訴。
3、我國合同法把債權人的撤銷權作為合同保全的手段之一,學者們對撤銷之訴的原告、被告、客體、範圍、消滅等問題存在爭議。
5、提起撤銷之訴時,只能以債務人為被告,受益人或受讓人只能列為第三人。
4、由於上述三種學説在撤銷權的*質問題上見解不同,因而在撤銷之訴的當事人的問題上亦見解各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