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未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的地區,暫停投資項目核准和審批。
嚴格規範礦山建設項目安全核准(審核)、項目核准和資源配置的程序。
項目進展:現在已完成該園區的可行*研究、項目核准、拆遷、規劃定點、環境評價。
在税收、土地信貸、項目核准方面*扶持政策,支持礦業城市經濟轉型,加快礦業城市的發展。
在總結現行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下項目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和編寫重點的基礎上,分析了項目申請報告與原有項目可行*研究報告的區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