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對古典代言體詩的疆域,作出了傑出的開拓。
其詞大略可分三類:一類為宮廷應制之作,一類為抒情寫意或詠物之作,一類為代言體。
在發展過程中,其敍事體制由原來的七言敍事體為主變為模仿戲曲表演的代言體為主,至清代,*詞成為一種新興的俗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