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零七年年底前使全港家庭擁有自置居所的比率達到70%;
戲馬台自置新城縣以來,多數時間為縣衙所在地。
列侯以一縣為食邑,並得以自置吏於封地;關內侯有食邑、封户,但只能衣租食税而已,不能自置官吏;大庶長以下*等,只有歲俸。
陳廉伯任職匯豐銀行買辦時,曾自置小電船(小火輪)一艘,就灣泊在家旁的湧邊。
惟今生員家無擔石之資,那有自置住居?惟蒙一舊日同學義友借吾住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