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張某向西城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宣告仲加傑失蹤,並要求成為仲加傑的財產代管人。
1、西城法院於作出民事判決,宣告仲加傑失蹤,並認定張某為仲加傑的財產代管人。
3、仲加傑的妻子張某曾於2013年向法院申請宣告仲加傑失蹤獲准,並以仲加傑財產代管人的名義起訴五礦集團,索要單位福利分房的房產*,但未獲受理。
5、由於丈夫十幾年內音信全無,,張女士向西城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宣告仲加傑失蹤,並要求成為仲加傑的財產代管人。
4、仲加傑的妻子張某曾於向法院申請宣告仲加傑失蹤獲准,並以仲加傑財產代管人的名義起訴五礦集團,索要單位福利分房的房產*,但未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