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犯罪預備是因為預備行為具有危險*,如果不是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阻擋,這種預備行為將可能會發展成實行行為。
教唆人的教唆行為的後果有許多不確定因素,單獨教唆犯的教唆行為不屬於實行行為,不能確認其為犯罪。
主要梳理了實行行為的概念及實行行為的單復*問題,由此對復行為犯究竟該從事實方面還是法律層面進行界定進行判斷。
實行行為是對法益侵害具有現實危險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