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國內學者多關注典型刑罰如生命刑、自由刑及財產刑等,對*型刑罰或準刑罰之研究,如刑法沒收財物罰,尚付闕如。
瓊斯要求撤銷定罪,理由是*察無批准令使用跟蹤器的行為侵犯其憲法第四修正案項下的權利,該修正案不允許*對公民進行不合理的搜查和沒收財物。
這些法規通常導致合同無效,並且給予涉案當事人各種處罰或者沒收財物
一百這些法規通常導致合同無效,並且給予涉案當事人各種處罰或者沒收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