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境開始行政建制,隸屬象郡、桂林郡。
第三條 本法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
初唐時期,瓜州被作為行政建制的名稱正式沿用.
*土司制度,源遠流長,長期存在有其合理*,是*社會發展一定歷史階段少數民族地區行政建制的合理選擇。
初唐時期,瓜州被作為行政建制的名稱正式沿用。
市轄區是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架構中重要的一級行政建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