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訴人、自訴人、辯護人不是最後陳述權的主體。
3、目前為止,柬埔寨本土NGO在為湖濱居民陳述權利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2、“聽取雙方陳述”的原則要求被指控的人應該有機會在他值得行使陳述權的情況下充分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