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個交通違章記錄,記者把他弄成了“良民*”大肆炒作,你是不是違規撞人被罰不服而放屁呀!
司機抱怨説巡*不曾發出足夠的交通違章傳票。
在朋友家看到一張交通違章處罰決定書,看來看去就是看不懂到底是為什麼事兒被罰。
然而,從11月7日起,一項新實施的歐盟法律卻解決了類似的難題,使得歐盟範圍內跨國交通違章處罰不再面臨執行難的尷尬情況。
再把賬繼續算下去,如果到了2008年7月份,仍然沒有出現一次道路交通違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