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察盛衰之理,審權勢之宜,去就有序,變化有時,故曠日長久而社稷安矣。
4、觀之上古,驗之當世,參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審權勢之宜。
2、為了維護原審被告的權益、要改造現行的申訴制度,賦予被告申請再審權。
1、對策是:取消*法院依職權自行決定再審權、制*檢察院的民事再審抗訴權、立再審之訴,並重構再審理由、審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