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批准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
3、我們歡迎《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2005年修訂案即將生效,鼓勵更多國家批准該修訂案。
2、*同意在機構的主持下,研究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的修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