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一個發聲體,每分鐘振動1.8×106次.問:
(1)發聲體的振動頻率是多少?
(2)這種振動發出的聲音人耳能否聽到?
(3)如果利用這個發聲體作爲聲源來探知某一海洋的深度,測得到聽到回聲所用的時間爲4s,則所測量的海底深度爲多少?(已知聲音在海水中的速度爲1500m/s)
【回答】
(1)30000Hz(2)人耳不能聽到(3)3000m
【詳解】
(1)解:發聲物體每秒內振動的次數叫頻率,該發聲體每分鐘振動1.8×106次,所以其頻率爲=30000Hz;
(2)解:該發聲體振動頻率高於20000Hz,不在人耳的聽覺範圍內,所以人耳不能聽到;
(3)解:聲音在海水中的傳播速度爲l500m/s,來回的時間是4s,由v=得,此時聲音傳播的總路程:s=vt=1500m/s×4s=6000m;故所測量的海底深度爲h=s=×6000m=3000m.
知識點:聲音的產生與傳播
題型:計算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