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產權出讓價格具體實施辦法,由市國資委另行制定。
許多地方的做法是協議出讓土地,此舉有兩大劣點:其一,國有土地或集體所有權土地的出讓價常常不是高價,無形中令國家蒙受重大損失。
適度調整房地產經營*用地出讓價款支付期限.
受此影響,我國工業實際用地出讓價格將提高40%至60%,而房地產用地出讓價格將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