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私下裏偷讀小說、而在公開場合卻裝聾作啞的樣子,在*早已成爲家喻戶曉的笑料。
第一次是在被窩裏用手電照着偷讀,淨揀一些有刺激的段落看。
李雯潔他與羊晚的結緣竟從“偷讀”、“偷拿”局長個人訂的羊城晚報開始,直到此後近二十年一直堅持訂報。
小說已經初具後現代小說的氣質,全書分爲兩章,第一章“哀愁”,講述了11歲的少年路易與家人、朋友在戰時的生活,期間偷讀禁書,獲得了知識的啓蒙。
不翻看他們的錢包、口袋和抽屜。如果母親感到要偷讀女兒的日記,才能瞭解到情況,那就說明母女之間的交流非常差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