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作為領導技術創新主體——企業的關鍵因素,同時也是做出技術創新決策的主導力量。
從以往的研究成果看,大部分創新研究都從“多元論”出發,探討企業外部創新主體如科研院所、金融機構等對創新的推動作用。
摘要技術創新主體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載體。
技術創新體系包括了技術創新主體、客體、技術創新實施的各種組織和制度安排。
由於集成創新技術涉及多方面知識產權法律問題,因此應根據創新主體的不同情況採取正確的處理方法。
一要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
引導企業充分發揮創新主體作用,推進產學研合作創新,不斷研發新產品、新花*、新品種,發展特*產業集羣,優化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
繼續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促進企業成為技術進步和創新主體,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技術創新主體可劃分為核心主體和階段主體。
主要利用技術、管理和市場等方面的知識為創新主體提供諮詢服務的機構以及主要為科技資源有效流動、合理配置提供服務的機構。
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
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事技術創新主體系統是耗散結構系統的論斷。
認為對技術創新主體系統的研究,是深化技術創新系統*研究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