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銀行已經通過發行長期債券和資產擔保*券有效地降低了他們對短期大規模融資的依賴。
然而,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由於資產擔保*券的猛增需要銀行補充額外的資本金。
信貸泡沫已經結束,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於買方不再理會資產擔保商業*。
印度銀行對小公司貸款並沒有興趣,銀行通常要求各種抵押或固定資產擔保,而這些這是公司在創業階段無法提供的。
應允許未來可得收入抵押貸款,以便還款自動調整為借款人的浮動收入和家庭資產擔保。
擬議中對資產擔保*券和場外衍生工具的監管法規將在紀錄保存和報告方面提出新的要求。
由於siv購買的資產擔保*券的需求已不復存在,某些siv不得不廉價出售財產,償付投資者。
通常,它規定接收的任何基於資產的實施資金將作為任何其它相關資產擔保所有者的委託金加以保管。
這裏頗有些企業自救的意味,特別是對花旗而言,它比其他任何銀行都更深地涉足於資產擔保的商業*市場(如圖)。
張家港市外經局錢鋒説,他們正努力爭取銀行的“外保內貸”,用境外資產擔保,境內金融機構放貸,但難度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