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并不否定主观超过因素的存在。
3、事实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范畴,客观*是指事实的实在*,而主观*可以理解为事实的语言*和事实的选择*。
2、法官与法律文本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的客观主义适用论,而是主客观相统一,遵循法律解释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