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決定從2008年9月1日起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具體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車,稅率由15%上調至25%,排氣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車,稅率由20%上調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的真正目的在於
A.合理調節消費行為,間接引導投資流向
B.抑制超前消費,實現社會公平
C.減少汽車的生產和消費,調整產業結構
D.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實現收支平衡
【回答】
A
知識點:收入與分配 徵稅與納稅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