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石羊河流域排汙權交易制度構建。
另一種方法是排汙權交易制度。
本文運用了比較法學與法經濟學分析方法來探討排汙權交易制度。
排汙權交易制度作為一種法律化的環境經濟手段,已經普遍為已開發國家所採用,我國也在部分地區進行試點。
在實施中,這四種治汙手段各存不足之處,因此,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發,提出了流域水汙染治理的新思路:*汙染索取權與排汙權交易制度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