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以引伸出建構公共行政倫理的兩重維度:制度約束與德*激勵。
今天,我們或許不需要“青天”們一言興邦、片言折獄,但每一名公務員應該恪守最起碼的行政倫理和法治精神,以良好的職業道德風貌,做好自己的分內之事。
而戰勝行政倫理失範的有效途徑之一就是行政倫理本身的軌制化,在行政倫理立法的基本上實行公務員財產申報軌制。
行政程式與行政倫理具有終極意義上的共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