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迎新著《博弈與社會》,讀這本書不僅有助於增加讀者的知識,也有助於提高讀者的合作精神,讓讀者生活得更從容。
人人天生平等意味着每個人是自己幸福與否的最好判斷者。這一論點延伸到經濟學中就是,衡量一個人的行爲是否正常以及是否應受到鼓勵或抑制,應該採用帕累託效率標準。帕累託效率標準意味着,一個人採取某種行爲如果不損害他人的利益,就是正常的; 反之,就是不正常的。在機會遠行的前提下,帕累托最優滿足羅爾斯社會正義的要求,因而是集體理*的。
爲此,我們需要引入理*共識的概念,並定義零階、一階、二階,直至無限階次的理*共識。零階理*共識:每個人都是理*的,但不知道其它人是否是理*的;一階理*共識:除了要求每個人都是理*的,還要求每個人都知道其他人是理*的;二階理*共識則需要在滿足一階的基礎上更進一步:首先每個人都是理*的,同時每個人知道其它人是理*的,並且每個人知道其它人知道自己是理*的;依次類推,N階理*共識,直至無窮階次的理*共識。
人們在討價還價中的行爲是受社會規範約束的。這些社會規範包括程序*規範和實體*規範兩類。違反這些社會規範會導致談判破裂。“最後通牒博弈”的實驗表明,公平觀念是大多數人都具有的觀念,對談判結果有重要影響。但這並不*人是非理*的。理論預測與現實的不一致,主要是因爲理論家知道的信息太少。
論功行賞和任人唯賢的矛盾意味着激勵方式必須多元化。“官本位”實際上是激勵的一元化,不僅嚴重扭曲了資源配置,而且破壞了社會*。
研究討價還價問題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公理化方法(合作博弈方法),另一種是戰略式方法(非合作博弈方法)。公理化方法的出發點是集體理*,戰略式方法的出發點是個人理*。
納什均衡對我們理解社會制度(包括法律、政策、社會規範等)非常重要。任何制度,只有構成一個納什均衡,才能得到人們的自覺遵守。納什均衡不一定是帕累托最優的,但有效的帕累托最優只有通過納什均衡才能實現。有效的制度設計,就是如何通過納什均衡實現帕累托最優。
聲譽的建立是一個積累的過程。好名聲是積累的,壞名聲也是積累的。人們根據觀察到的行爲不斷修正自己的判斷。所以,任何時候都不可輕諾寡信。
人們之間的多重關係也有助於合作的出現。這是社會關係的價值所在。但多重關係也可能導致懲罰的不可置信,如我們在家族企業裏看到的情形。
簡單的重複博弈模型是固定夥伴之間的博弈。但現實社會的重複博弈經常不是兩兩之間重複進行的,而是不同人之間進行的。此時,爲了使人們有積極*合作,需要第三方履行對違約的懲罰責任。這就帶來了“二階囚徒困境”問題:非受害者爲什麼有積極*懲罰?“聯合*”作爲一種社會規範可以構成一個精煉納什均衡,從而解決二階囚徒困境問題。連帶責任也有助於監督違約行爲,從而促進社會合作。
信息不對稱可以分事前信息不對稱和事後信息不對稱。事前信息不對稱導致逆向選擇,事後信息不對稱導致道德風險。
一種行爲的信號功能也可能來自未來合作的價值對不同的人不同。送禮及其他一些社會規範之所以可以傳遞一個人願意與他人合作的信號,是因爲有耐心的人更看重未來的收益。禮品的信號功能意味着重要的不是禮品對受禮者的價值,而是送禮人的成本。所以有了“千里送鵝毛,禮輕人意重”的說法。
重複博弈可以幫助我們走出囚徒困境,這是博弈論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在一次*囚徒困境博弈中,唯一的納什均衡是都不合作。但在重複博弈中,如果參與人有足夠的耐心,合作可以作爲精煉納什均衡結果出現。這裏的關鍵是,有耐心的人更在乎長遠利益,從而願意爲長遠利益放棄短期的機會主義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