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特別是配偶、子女、父母均享有不可剝奪的特留份,這樣保障了法定繼承人的部分繼承利益。
在具體的限制遺囑自由的方法上,提出構建用特留份制度與將公序良俗原則類型化來限制遺囑自由。
也就是說,遺囑人只要保留了特留份,就可以自由處分其他遺產,遺囑一般不再因違反公序良俗而失去效力。
特留份制度有效地平衡了法定繼承人的繼承利益與遺囑人自由處分遺產之間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