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公元前357年,羅馬把借貸的最高利息限定為1/12,10年以後又把原有利率減半。公元前344年,通過延期債務償付令,宣佈禁止高利貸。公元前326年,通過新的法案,“債務人應以物品而不是人身作為其借款的抵押品”。這些變化説明了古羅馬( )
A.依靠習慣法來調整社會關係 B.堅持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和自由平等的原則
C.不斷完善公民法,調整借貸關係D.制定萬民法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
【回答】
C
知識點:古代希臘 羅馬的*制度
題型:選擇題